市教育局发布通知,规范民办学校涉外活动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选用境外教材 厦门日报讯(记者 佘峥)义务教育学校不能选用境外教材,也不得以校本课程等名义来替代国家课程教材……市教育局近日发布通知,要规范民办学校涉外活动。 市教育局表示,近年来,厦门高端民办学校增多,是这份《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民办学校涉外活动管理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出台的一个背景。简而言之,《通知》是为了规范民办学校涉外活动。 《通知》指出,民办学校要建立涉外交流活动审批制度,即学校开展对外交流、留学生项目、中外合作项目等涉外活动和事项,要提前1个月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批复同意后方可实施;严禁未经同意擅自开展涉外活动、工作;非经报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越级接受各种通知和任务。此外,国外使(领)馆人员到校参访或参加学校活动,须提前3个月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待市外办同意后方可接待。 在教材上,严格执行国家规定,中小学教材不得以地方课程教材、校本课程教材等替代国家课程教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选用境外教材。普通高中除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开设的普通高中境外课程项目外,不得选用境外教材。 在外籍教师和国际学生的管理上,要求学校应于每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将外籍教师和国际学生名册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通知》还要求学校建立招生宣介报审机制,即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前,须提前2周报主管部门备案审查,涉外内容要报相关部门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