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福建这65处拟推荐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020-09-07 15:05 来源:福建省文物局 责任编辑:潘超

福建省文物局关于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评审工作。经专家评审并报省文旅厅党组会、厅务会研究审定,产生了拟推荐名单65处。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将第十批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拟推荐名单(名单附后)予以公示,公示后将报请省政府核定公布。

公示期自2020年9月1日至9月7日止,为期7天。如有相关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来函、来电、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福建省文物局提出。来函、来电、电子邮件需使用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及时联系和反馈(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地址:福州市东水路76号6层福建省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邮政编码:350001

联系电话:0591-87502352

传真:0591-87118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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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物局

2020年8月31日

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拟推荐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