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将制定会展业促进条例 会展人才可享受多重政策扶持 东南网7月16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康泽辉)助推厦门打造国际会展名城,昨日,《厦门经济特区会展业促进条例(草案)》(简称《条例(草案)》)在厦门人大网站刊登,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条例(草案)》结合厦门实际,旨在促进会展业发展,规范会展业市场秩序。 根据《条例(草案)》,市、区政府应当充分利用现有会展场馆,根据需要加强会展场馆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和境外投资者参与会展场馆和配套设施建设,推进政府投资的会展场馆市场化运营。 加大资金扶持,市政府应当安排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支持社会资本设立面向会展业的产业投资基金。 打造国际会展名城,重在国际化培育。《条例(草案)》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加强与国际会展专门机构的联系,建立国际会展引进和申办联动机制,积极引进国际知名会展机构和会展活动;同时,推动联合国相关机构和会议、展览、演艺、节庆、赛事等方面的国际组织入驻本市或者设立办事机构。 发挥海峡论坛等重大涉台交流合作平台优势,积极推动两岸在商贸物流、文化旅游、金融服务、平板显示、计算机、软件信息、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等领域开展行业交流合作。 此外,鼓励会展业专门人才培养,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等结合会展业发展需求,设置会展业相关专业,与国内外知名会展院校进行交流合作。符合条件的会展人才按照规定享受财税扶持、子女教育、住房租购、落户等优惠政策措施。 举办单位在会展活动举办前备案,市会展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给予补助。 值得注意的是,举办单位、场馆单位和会展服务单位收集参展单位和个人信息的,应当明示收集和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征得被收集者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