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亮点解读】 针对性更强 覆盖面更广 操作性更高 此次我市发布的《福州市促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融合应用的若干措施》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广、操作性更高,是在广泛参考已出台的数字经济领域相关政策,并充分借鉴其他城市相关政策措施基础上制定出台的,共三大方面16条。 “此次突破了传统产业思维,坚持应用、需求导向,运用现代产业思维方式,因地制宜地推出了符合福州新基建建设发展的措施。”市大数据委数字经济发展处副处长李敏娟表示。 措施中,除了有支持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和推动工业互联网和大数据平台建设的常规性、普惠性举措。最值得关注的是,创新性从“应用场景”角度切入,推出了具有福州特色的加快数字应用创新发展的6条措施。 比如在提升数字应用基础设施上,对软硬件投入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数据中心、云计算平台、人工智能超算平台、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工业互联网平台、物联网平台、车联网平台等,按照项目软件和硬件设备投资额(不包括各级财政投入部分)的10%给予补助,单个平台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在支持数字应用示范上,对企事业单位运用云计算、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5G、卫星等新技术,围绕民生服务、城市治理、政府管理、公共安全和产业融合等重点领域建设数字应用示范工程,市级扶持项目为未列入省级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按其投入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福州日报记者 谢星星 林瑞琪 本文图片来源:市大数据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