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先实现线上代开药 慢病处方放宽至3个月 市医保局解读厦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保政策 厦门晚报讯(记者 吴笛)全省率先实现线上代开药功能,扩大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放宽慢性病“长处方”用量。疫情期间,市医保局出台相关政策,全力保障确诊或疑似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免除其后顾之忧。同时推出六项“不见面”服务,分流就诊人群,全力保障参保人就医购药需求。 昨天上午,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接听市长专线,详细解读厦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保政策。 扩大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放宽慢性病“长处方”用量 疫情期间,厦门扩大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确诊或疑似患者使用符合卫健部门制定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中的药品和治疗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对于确诊或疑似的参保患者医疗费用,在按医保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予以补助,个人无需承担费用。 放宽慢性病“长处方”用量。在门诊配药上,对明确诊断并需要长期用药的患者,在保障用药安全的前提下,医生可根据病情适当增加单次开药量。慢性病患者经诊治医院医生评估后,单次处方用药量可放宽至3个月。 取消健康账户购药月限额。取消参保人每医保年度内使用健康账户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及消杀产品每月累计300元的限额。 全省率先实现线上代开药功能。凡年龄超过75周岁行动不便、残疾瘫痪、未成年人等人群,可长期委托亲人进行门诊代开药;因外伤等原因造成行动不便的参保患者亦可委托亲人短期代开药。参保人可在“厦门医疗保障”公众号登记,代办人在家即可为亲人办理代开药。 推出便民“六办”服务 放宽部分事项办理时限 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人员聚集,医保经办业务倡导“不见面”办理,通过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延后办、邮寄办、预约办等多渠道让参保人放心办理。 放宽部分医保经办事项办理时限,2019医保年度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截止时间统一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