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1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何祖谋) 日前,福建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平潭分公司被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开出一张五万元的“反恐罚单”,这是平潭警方因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简称《反恐法》)而开出的首张“反恐罚单”。 据悉,平潭公安民警在对平潭长途汽车客运站反恐防范工作进行整改复查时,发现该车站并未按照之前下发的《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落实,即车站没有严格落实安检措施,有的旅客未经安检就进站,据此要求整改。根据我国《反恐法》相关规定,平潭警方依法对负责该车站营运管理的福建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平潭分公司开出罚款五万元的处罚决定,并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处三千到一千元不等的罚款。 据了解,“反恐罚单”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因违反我国《反恐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对此作出行政处罚,但收到“反恐罚单”并不意味被处罚人的行为就是恐怖行为,未履行《反恐法》规定的监督管理等法定职责义务,也会依法承担罚款、拘留等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