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南平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6名委员,2018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决算和2018年度预算编制的报告》、市财政局《关于南平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度决算情况和2018年度预算(计划)草案的审核意见》、调整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成员、明确云谷小区公积金贷款政策、明确云谷小区共同购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调整我市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等。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南平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设6个科,10个管理部。从业人员85人,其中,在编57人,非在编28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因统计口径调整,2018年,新开户单位252家,实缴单位4374家(不含当年未缴存单位),比上年减少1235家;新开户职工2.41万人,实缴职工19.25万人,净增职工1.60万人;缴存额25.82亿元(不含未分解至个人账户金额),同比下降0.19%。2018年末,缴存总额202.08亿元,同比增长14.65%;缴存余额82.99亿元,同比增长8.58%。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4家,与上年一致。 (二)提取:2018年,提取额19.26亿元,同比增长4.90 %;占当年缴存额的74.59 %,比上年增加3.62个百分点。2018年末,提取总额119.09亿元,同比增长19.29%。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5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35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5万元。 2018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7万笔17.97亿元,同比分别与上年持平、增长2.69%。2018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8.95亿元。2018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79万笔135.95亿元,贷款余额80.5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16%、15.23%、12.61%。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7.06%,比上年增加3.47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5家,与上年一致。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2018年末,本中心未开展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业务。 (四)购买国债:2018年度本中心未购买国债。2018年末无国债余额,与上年持平。 (五)融资:2018年,融资1.10亿元,归还0亿元。2018年末,融资总额2.23亿元,融资余额1.10亿元。 (六)资金存储: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5.88亿元。其中,活期0.15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亿元,1年以上定期0亿元,协定存款5.73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7.06%,比上年增加 3.47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8年,业务收入26327.60万元,同比增长12.27%。其中,存款利息1325.3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5001.81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0.46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8年,业务支出13474.36万元,同比增长11.39%。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2117.99万元,归集手续费452.94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691.47万元,其他211.96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8年,增值收益12853.24万元,同比增长13.21%。增值收益率1.63%,比上年增加0.05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8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608.66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018.45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226.13万元。 2018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018.45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597.02万元。 2018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2220.20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4272.81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8年,管理费用支出997.97万元,同比增长0.84%。其中,人员经费628.68万元,公用经费34.86万元,专项经费334.4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