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计划安排,近日,市委组建12个交叉巡察组分别进驻12个县(市、区)开展生态环境领域专项交叉巡察。 本次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突出加强对县乡党委、政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县乡纪委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情况和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巡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污染防治突出问题,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生态环境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巡察期间,为方便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市委交叉巡察组将向社会公布受理信访的方式、范围和时间。 (市委巡察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