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新闻网讯(记者蔡柳楠通讯员郭晓义)记者从日前出台的《漳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中获悉,全市各乡镇、村居的党组织书记将作为第一责任人,担任村庄“清洁指挥长”,做好村庄清洁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并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方案提出,今年1月至2020年12月,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两年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加快提升村容村貌。方案明确,到2020年,我市力争实现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7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基本解决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问题;50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基本完成农村“三线”改造;农户房前屋后扫干净、拆清楚、摆整齐、保畅通,村庄“路边、水边、房边”得到有效治理,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有效运作,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基本建立,全市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 行动自今年1月启动部署,共分3个阶段进行推进,至2020年12月结束。其中,2019年为集中整治阶段。全市各地将针对整治过程中突出问题,有重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系列整治活动,并结合当地实际和民俗特点,抓住春节、建国70年大庆等关键节点,由易到难有序安排、扎实推动,提升村容村貌,改善人居环境。2020年为持续提升阶段。全市各地将渐次推进村庄环境整治,促进村庄清洁工作常态化,健全完善村庄清洁的建设和运行管护长效机制。村庄清洁行动开展情况将被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评估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