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福州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经福州市政府同意,福州市人社局、福州市财政局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将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60元。 据了解,此次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增加30元,增加部分从2018年1月1日起发放。本次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范围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涉及福州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38.18万人。 此次调整工作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于已7月31日前发放到位,共调整补发33762.47万元。(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