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漳州市诚信促进会第三届第二次理事会召开。市政协副主席杨胜华、市诚信促进会会长巩玉闽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市诚信促进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通报第三届理事会2017年财务收支情况,并宣读了省、市“诚信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决定。据悉,全市共有23家单位获评省级“诚信先进单位”,有3家获评省级“诚信工作先进单位”,有5人获评省级“诚信工作先进个人”,共评出市级“诚信先进单位”184家,市级“诚信先进工作个人”13人。 会议充分肯定了市诚信促进会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诚信所做的努力。会议指出,加快诚信漳州建设,各级党委、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的重视是保证,要把注重实效、尽心尽责作为诚信建设的根本要求,把市、县两级的诚信促进会打造成凝聚诚信力量的大平台、高阵地。各县(市、区)诚信促进会和广大会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诚信创建载体,继续抓好标准化学会建设,着力抓好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扩大诚信文化宣传覆盖范围,为服务富美新漳州建设作出应有贡献。(记者王心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