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张文奎) 1月24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2017年,全市共完成154家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其中44家修订后重新备案)。截至目前,全市共有413家完成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其中园区2家(福鼎工业园区文渡项目区和福建福安经济开发区)、企业411家。 据了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环境预案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环境应急管理、确保环境安全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根据环保部、省环保厅相关文件要求,宁德市多举措强化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去年以来,宁德市完成了《宁德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印发;蕉城区、古田县、柘荣县和福鼎市完成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印发;寿宁县完成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印发;福安市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修订印发;蕉城区、古田县、柘荣县完成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印发。 下一步,市环保部门将抓紧中心城区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继续督促其他县(市、区)及环保部门加快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构建宁德市完善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切实保障群众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