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市城乡规划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强化城乡规划监督,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市政府决定向仙游县派驻城市规划督察员。这是市政府首次向县一级派驻城市规划督察员。目前,首批2名督察员已上任。 据悉,在工作职责方面,督察员受市政府委托,负责监督派驻县的城市总体规划、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以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的执行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城乡规划强制性标准、经批准的各类城乡规划,对派驻城市规划工作进行事前和事中监督,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提出督察意见,不妨碍、不替代当地政府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正常的行政管理工作。 在督察方式上,督察员通过列席城市规划委员会会议、县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部门召开的涉及督察事项的会议,调阅或复制文件和资料,听取有关单位和人员对督察事项问题的说明,进入现场了解情况,利用当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信息系统收集信息,接收对城乡规划问题的反映、举报等方式开展工作。 督察员对督察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或重点工作落实不力的,可向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发出《督察建议书》;对违反城乡规划及有关法规、政策的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市规划局,由市规划局向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发出《督察意见书》;情节严重或对规划实施造成重大影响的违法违规行为,由市规划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湄洲日报记者 朱金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