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纪委通报4起“为官不为”典型问题

2018-01-24 17:06 来源:宁德网 责任编辑:杨龙威

未认真履职未及时发现辖区企业存在违法行为;未认真履职致使社区矫正人员长期潜逃重新犯罪;徇私舞弊未制止违建行为;玩忽职守未制止违规招标行为且帮助补办虚假招标手续……近日,市纪委通报4起“为官不为”典型问题。

根据通报,这4起典型问题分别是:福鼎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长郑勇强未认真履职未及时发现辖区企业存在违法行为的问题。经查,2015年8月,福鼎康明医院开始试运营,但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医疗污水预处理等设施,直到2017年8月省委巡视组发现该问题后,福鼎市环保局才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并对该问题作出处理。康明医院所属片区负责人时任大队教导员郑勇强,未能依法履行好对辖区内企业的监管职责,未及时发现、处置康明医院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医疗污水预处理设施等问题。2017年10月,福鼎市纪委给予郑勇强党内警告处分。

寿宁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原股长龚武生未认真履职致使社区矫正人员长期潜逃重新犯罪的问题。经查,2013年3月至5月,龚武生对平溪司法所提交的卢某洪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审前调查评估意见书及调查材料未认真审核把关,就向寿宁县人民法院出具《调查评估意见书》;得知卢某洪脱离监管后,未按规定将脱管情况书面通知相关单位,也未书面提请寿宁县公安局对卢某洪进行追捕,致使其长期潜逃后又重新犯罪,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2017年10月,寿宁县纪委给予龚武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霞浦县国土资源局下浒国土资源所原所长叶步来徇私舞弊未制止违建行为的问题。经查,2012年7月,吴某福未按建设许可证审批的内容进行建设房屋,叶步来未进行制止。2013年4月,吴某福向下浒国土所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叶步来明知吴某福所提供的材料属虚假材料,未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对,就将土地登记审批表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及分管领导审核审批。2017年4月,霞浦县纪委给予叶步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古田县大甲镇副镇长林建明玩忽职守未制止违规招标行为且帮助补办虚假招标手续的问题。经查,2015年9月,大甲镇际下村委会未执行招投标程序直接指定防洪堤工程施工单位。大甲镇分管水利项目和招投标中心的副镇长林建明知情且明知该工程需经招投标程序才能组织施工而未进行制止和要求整改。同年10月,林建明应际下村委会原主任要求,于11月17日主持召开虚假的邀请招标竞标会,并安排工作人员补办了相关虚假手续。2017年8月,古田县监察局给予林建明警告处分。(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