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再“瘦身” 7项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取消

2018-01-24 16:56 来源:宁德网 责任编辑:杨龙威

近日,市政府公布2017年第四批取消市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经研究,决定对应取消涉及市本级的7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

据了解,这7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分别是: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名称:国内海洋渔业船舶制式电台执照审批,宁德市对应事项名称:渔业船舶制式无线电(站)设置及其执照的核发和备案;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名称:海洋工程拆除或改作他用的许可,宁德市对应事项名称:海洋工程拆除或改作他用的许可;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名称:地质勘查资质审批,宁德市对应事项名称:地质勘查单位丙级资质认定;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名称: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宁德市对应事项名称: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名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宁德市对应事项名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名称: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许可(中资),宁德市对应事项名称: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审批(三资企业、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及福州新区内企业除外);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名称: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宁德市对应事项名称: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

据了解,根据国家、省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和宁德市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去年第一批调整清理市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26项,其中取消16项、调整10项。第二批取消、调整市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是,对应取消国发〔2017〕7号及闽政文〔2017〕151号涉及宁德市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8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对应闽审改办〔2017〕13号取消调整市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13项(其中取消5项,调整8项)。第三批调整清理市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41项,其中取消15项、下放19项、委托4项、调整3项。(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