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上午,市政府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激励教育政府工作人员弘扬宪法精神,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依法履职尽责,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长刘远监誓。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68名由市政府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宣誓厅内气氛庄严隆重,国徽高悬、国旗鲜艳,宣誓台上摆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上午8时30分,副市长谢毅泰宣布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全体起立,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领誓人手抚宪法、宣读誓词,其他宣誓人列队站立,跟诵誓词:“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宣誓后,刘远勉励大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夙夜在公,奋力谱写新时代富美新漳州建设新篇章。一要讲政治,忠诚履职。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二要敢担当,勤勉履职。珍惜良好的政治生态、自然生态、社会生态,自觉担当发展之责、为民之责、落实之责,按照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目标的要求,落实新发展理念,不断凝聚共促发展、共谋发展、参与发展的合力。三要遵法纪,依法履职。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把依法行政的要求贯穿于政府决策、执行、落实全过程,主动接受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四要重民生,为民履职。始终牢记政府前面“人民”二字,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在为人民服务中雷厉风行,在补齐民生短板上久久为功。五要知敬畏,干净履职。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准则》《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市实施办法,进一步纠正“四风”、改进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市领导张慧德、黄华安、张翼腾、兰万安、沈志平、陈水树、王文刚参加仪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