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区检察院探索刑事执行监督新方法 努力推动平安同安建设

2017-12-29 17:22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杨龙威

一起刑事案件经检察机关起诉、法院判决后,罪犯的刑罚执行情况如何?刑事执行的监管情况如何?监外执行如何监管?这些让普通人感觉比较遥远的工作都是检察机关的职能。

把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作为守护公平正义的防线,创新工作举措,实现司法程序的监督。今年来,同安区检察院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能,积极探索刑事执行监督新方法,构建宽领域、多渠道、深层次的刑事执行监督体系,努力推动平安同安、法治同安建设。

宽领域

羁押必要性审查

实现全覆盖

今年年初,同安区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关于贯彻执行<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规范,内容涵盖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三个阶段,确保具体工作规范有序,实现羁押必要性审查全覆盖。

为了及时掌握本辖区刑事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情况,并着重关注轻刑罪犯羁押情况,筛查逮捕后可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确保不忽视、零遗漏。今年3月份,同安区检察院多方位切入,与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强化相关部门联动。

今年来,同安区检察院共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6件56人,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41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被采纳38人,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应相统一。

差异化审查,特殊案件特殊处理。同安区检察院在严格遵照规范细则的基础上,打破常规,特案特办。

在对卿某某诈骗案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时,同安区检察院根据线索主动摸排,前往住所及公司进行调查取证。经全面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卿某某罪行较为严重,但其被羁押后公司将面临倒闭,且综合考量其认罪悔罪、已赔偿及取得谅解等情节,依法向办案部门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积极地保护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

多渠道

执行监督专项活动

确保显成效

“将罪犯再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纳入检察院刑事执行部门的工作范围。”这是同安区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提出的。

这一举措的提出,大大增强了检察官在执行监督过程中的办案能力,以及在办案过程中提升检察监督效果。

今年来,同安区检察院刑事执行部门共办理罪犯再犯罪审查起诉案件2件5人。在林某某等人寻衅滋事案中,发现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行政法规,情节严重。针对该情况,检察院及时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意见书,督促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治安处罚。

开展剥夺政治权利执行专项监督。为了加强监督力度,同安区检察院定期或不定期到司法局、公安派出所检查执行情况,形成工作日志,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记载并督促规范执法。在检查中,同安区检察院发现同安公安分局在剥夺政治权利执行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存在未建立执行档案和执行记录,在开始执行时和执行期满时,未向罪犯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宣布等问题。针对上述执行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同安公安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规范执法。

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今年5月份,同安区检察院以专项监督为契机,积极探索刑事财产刑执行检察新思路:率先构建联动机制。今年7月份,同安区检察院会同同安区人民法院建立刑事财产刑与检察监督联动工作机制,率先全市实现信息互通常态化,深入推进财产刑执行专项工作。高效完成统计工作。按照省院的统一部署,及时统计出刑事案件的财产刑执行共758件758人,并建成财产刑执行检察档案。今年7月份,在专项检察过程中,发现区法院在连某某受贿案、张某某受贿案的刑事财产刑执行过程中均存在执行不当,该院及时提出纠正意见,督促规范刑事执行。

深层次

推进监外执行

检察工作立体化

据介绍,同安区检察院通过强化跟踪监督、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等措施,积极履行刑事执行监督职责,在督促社区矫正机构落实各项监管举措的同时,有力地避免了脱管、漏管、再犯罪等问题的发生,为提升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同安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构建联动机制后,准确跟踪、实时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及动态。建立辖区司法所季度巡查机制,通过核实矫正人员月报表、对重点管控人员进行定位等方式进行核查,实现监督日常化。

重点监督执行机关是否依法送达监外执行罪犯判决书及核实监外执行罪犯居住地等情况,防止监外执行罪犯发生脱漏管情况,实现日常监督与重点监督齐头并进。今年来,共督促区司法局及时接收监外执行罪犯1件1人,督促区法院依法核实监外执行罪犯居住地3件3人,并送返原居住地社区矫正。

重拳出击全面防止脱漏管。加强对监外执行的规范化进行监督,及时发现监外执行不当、执法不规范以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而未收监执行等案件。今年来,共督促收监3人。在厦门会晤期间,适时启动预警管控措施,一方面加强法制教育,应邀到五显司法所开展社会安全专题讲座,联合基层派出所共同对“社矫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强化“社矫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另一方面加强重点管控。将上门走访了解实际情况与不定时抽查监管对象电子腕带定位实时监控情况相结合,加强对管控人员的监督。

有力监督实现执法规范化。今年来,同安区检察院共办理监外执行类监督案件9件9人。通过办案,深入了解监外执行监督过程存在的执法难点和执法不规范问题,通过对共性的总结,针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在已审结的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中,针对区司法局、区法院存在暂予监外执行过程的不规范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份。(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