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宁德新能源公司职工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要求办理申请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业务,原因是其听闻无房职工申请支付房租提取只能在6月或12月才能申请。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2月20日特别对此发出声明,表示此传闻严重失实,并就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等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每隔6个月可申请提取支付房租一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根据宁德市规定,职工只要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均可申请支付房租提取,且每间隔6个月可申请一次,申请时效一年,每个缴存职工每月提取上限为600元,每年最高可提取7200元。只要符合条件,职工在任一工作日皆可向该中心服务窗口申请。 以间隔6个月提取一次为例:陈某于2016年12月开户缴存公积金,在2017年8月5日申请提取时公积金账户余额为8000元,他支付房租最高可提取金额为3600元(房屋租赁时间为2017年2月至7月),在2018年2月5日以后可第二次申请支付房租提取,最高可提取金额为3600元(房屋租赁时间为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以此类推。( 宁德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