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南靖县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靖分公司正式签订“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服务合作协议。申请执行人只要向保险公司缴纳少量的保费,一旦有举报人提供相关线索,促使法院抓住失信被执行人后,保险公司则依照悬赏公告和合同约定直接向举报人支付赏金。 据介绍,这是一项为破解“执行难”新推出的保险品种,申请悬赏保险的前提条件是经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报告和执行法院查找,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案件全部债务的;被执行人失踪或下落不明,且无法查证其财产状况的;保险人认可的其他案件。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可以自愿申请悬赏保险,执行悬赏保险是申请执行人按照悬赏金比例向保险公司缴纳少量保费(一般为10%),保险期内经举报人提供线索,被执行人被法院实际控制或者财产执行到位后,由保险公司支付全部悬赏金的一种法律费用险种。 当然,不是所有举报人都能获得悬赏金。例如使用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获得财产信息的,法院工作人员或者有举证责任的人员与他人串通,以举报手段骗取奖励的等等。( 漳州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