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文明委印发《宁德市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其中明确,市委教育工委负责制定创建工作具体规划,将把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任务,纳入学校目标考核,纳入教育督导工作体系,推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落地落实。 意见要求,各地文明办和教育部门要注重平时平常,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了解掌握学校创建文明校园情况。文明校园创建评选评审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于创建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文明校园评选资格,已获得文明校园的,由命名表彰单位撤销文明校园荣誉称号:领导班子成员有严重违纪、违法事件;有重大劳资纠纷、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故、重大不诚信事件;有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消防责任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员工违法犯罪案件;有严重违规办学(办班)、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问题。(宁德网 吴宁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