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居住证申领过渡性政策将于9月30日终止

2017-09-26 10:27 温航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晨

东南网9月26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温航)厦门警方为因应特殊时期而出台的居住证申领过渡性政策,将于本月正式结束。

导报记者昨日从厦门市公安局获悉,厦门市居住证申领过渡性政策将于2017年9月30日终止。警方提醒有需求并符合过渡性政策条件的群众,请在9月30日之前办理。从10月1日起,在厦门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半年以上,同时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才可以申领居住证。

此外,根据《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的规定: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厦门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证签发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持本人居住证和身份证、居住地住址或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在“i厦门”网站上进行签注申请,审核通过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理机构办理签注。居住证持有人也可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